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使我院2023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接受推免生学科(专业)
我院所有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学科(专业)如下:
学术型硕士: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1900矿业工程。
专业型硕士: 085601材料工程、085605林业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85705矿业工程。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考虑;
(五)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
(六)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需达到我校直博生的申请条件,直博生的审核认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生标准为6000元/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年;二等,20%,5000元/年;三等,40%,3000元/年。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标准为20000元/年。
(四)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
(五)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六)直博生需为非定向就业,学费全免。
四、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费: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13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3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材料
申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3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需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五)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六)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七)《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一经收到,不再退还。
六、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复试内容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分4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且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综合面试内容及权重为:
1、基础考察(政治思想、身心健康及表达),占20%;
2、外语(含口语、听力),占20%;
3、成绩和科研,占55%,
4、特殊学术专长,占5%。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四)拟录取标准
拟录取推免生的复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认定为合格。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或是纪委办公室投诉或举报。
七、其他说明
(一)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前发现推免生提交不实材料而影响录取结果的,不予录取。
(四)招生信息请考生及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了解。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71-3234560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31243、32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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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